200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日—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调休,不上课。
放假期间,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各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祥和的清明节。
院 部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