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快餐不限次数qq_100元4小时不限次数上门电话 _附近找小组联系方式_100元过夜电话联系有电话

栏目分类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问答系统
招生QQ咨询:
招生热线:0577-56557697
在线报名
报名时间:5月-7月
报考指南:招生简章
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系统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jsxy 来源:综合办 时间:2012年04月01日 10:46 浏览:
转至: www.zjitc.net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根据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12年起,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秋季不再认定。
     二、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任教人员和拟聘任教人员,拟聘任教人员需所在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
     三、认定条件: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大学普通班毕业,等同本科学历;不属国民教育的党校、干校等学历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系统地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中文专业须二甲。
    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5.体检合格,申请资格认定人员都要参加体检。
     四、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4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2.网上申报的第二点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进行网上申报。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须注册(本系统4月9日开放注册);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规格:114像素×156像素,大小: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或“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时,必须填写完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登录密码后才可保存。“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如果提交注册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申请人只有在“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方是网报成功。
     (4)登录密码遗忘后挂失程序较为繁琐,请务必牢记。
     (5)申请人须使用网报系统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直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本通知里不能提供表格。在填写该表时注意:第1-3项由本人填写;第4-9项交由所在分院、系(部)的书记填写。该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7)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早上8点空腹到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价格为95元,直接交给医院,开具发票,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后可以报销。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五、现场确认:
    1.我院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
     (3)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6)《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9)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10)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
六、根据规定,副教授、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需赴杭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即免试讲),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免试讲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职称证明。教授、副教授需提供职称证书;博士毕业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若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
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按每人280元收取考试费(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申请人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不收取考试费)。
八、其它事项:申请人根据《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整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并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2)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18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   job@mail.zjitc.net  邮箱。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将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
 
联系人:褚老师    咨询电话:888395(内线)   88330395        QQ: 609523265
院办(人事)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