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快餐不限次数qq_100元4小时不限次数上门电话 _附近找小组联系方式_100元过夜电话联系有电话

栏目分类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问答系统
招生QQ咨询:
招生热线:0577-56557697
在线报名
报名时间:5月-7月
报考指南:招生简章
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系统
关于加强学生晚自修管理的通告
作者:JSXY 来源:学管中心 时间:2012年05月08日 10:16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不断完善学生晚自习制度,也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学生管理中心和教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请各班认真参照执行。
一、晚自修时间
       晚自修时间:每周一至周四18 : 30—20 : 00;
二、晚自修地点
       大专班一年级、三年制中职班(一、二年级)、五年制高级工班和六年制技师班(一、二、三年级)到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修,其他班级在寝室进行晚自修。
三、晚自修考勤
       学院将对学生晚自修进行严格考勤,学生会每天检查学生晚自修的出勤情况,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对各班级的晚自修情况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
       1. 大专班一年级、三年制中职班(一、二年级)、五年制高级工班和六年制技师班(一、二、三年级)必须在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修,其他班级原则上在寝室进行晚自修,也允许到图书馆、阅览室进行晚自修。
       2.社团活动、团委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五和周六晚上或双休日进行。晚自修期间,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期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对晚自习有不利影响的活动,社团等因有活动确实需占用晚自习教室的,应向学管中心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晚自习教室内有序地开展其活动。
       3.学生在晚自修时,应遵守学院有关学习场所的规定,学生不得大声喧哗妨碍他人学习,不得随意走出教室。非本班人员未经值周老师或值班干部同意,不得擅自到晚自修场所找学生。
       4.晚自修要求在上课铃声停止以前到教室,否则按迟到处理;以下课铃声停止以后出教室,否则按退处理。
       5.值班教师和学生会检查人员应加强晚自修的管理,严格晚自修考勤。各班班长组织本班班委做好自己班的值日工作,配合学生会的工作。
       6.各班级应建立晚自修值日制度,由班干部轮流值日,做好考勤、登记、配合检查人员检查等工作。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晚自修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有效的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会检查人员不得在走廊上大声喧哗。
五、其他
       晚自修的检查结果每天进行公布,各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生管理中心反映。                                                                  
 
学生管理中心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