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眼镜定配工高级工(2024-S-001808)、眼镜定配工中级工(2024-S-001809)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336269
附件: 2024-S-001808眼镜定配工三级.xls 2024-S-001809眼镜定配工四级.xls
浙江工贸技师学院
2024年4月21日